冬季施工措施(四) |
(二)砌體工程 1、砌筑前應將普通磚、空心磚、砼小型空心砌塊及加氣砼砌塊等砌塊材料表面的污物、冰、雪清除掉,經水浸泡凍結后的砌塊材料嚴禁砌筑使用。 2、石灰膏宜保溫防凍,如凍結需經融化后方可使用。 3、所用的砂,不得含有直徑大于1㎝的凍結塊和冰塊。 4、經過標準養護28天硬化后應達到設計規定的強度。砂漿試塊的留置,初按常溫規定要求外,尚應增設不少于兩組與砌體同條件養護的試塊,分別用于檢驗各齡期強度和轉入常溫28天的砂漿強度。 5、滿足砌筑要求的流動性。 6、在使用時不得產生泌水分層離析等現象,要保證砂漿水分的均勻性。 7、拌制砂漿的材料加熱溫度,水不得超過80℃,砂子不得超過40℃。 8、在負溫條件下砌筑時,由于磚的澆水困難,可將砂漿稠度比在常溫時大1-3㎝,但加大的砂漿稠度不超過13㎝,以確保磚與砂漿的粘結力。 |